实验剧场是学校教学、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。为了加强实验剧场的使用管理,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,确保活动安全、文明、有序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验剧场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,主要用于学校实践教学、大型会议、学术交流和文化娱乐等活动。
二、实验剧场的使用,遵循先申请后使用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。使用单位须提前一周到学院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登记手续,并填写《实验剧场使用申请表》,学院办公室将根据使用范围、要求和申请登记顺序统一安排。任何单位、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剧场,不得从事与申请内容不相符的活动,剧场内的设施、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使用。
三、实验剧场是学校重点安全防火场所,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观众席座位数控制入场人数,维持好场内秩序,确保疏散通道畅通,严禁在剧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剧场,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。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进入天桥、栅顶、设备机房等区域,不得擅自开启设备,不得私自乱接电线、电器。
四、凡进入实验剧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剧场管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,保持安静,不大声喧哗;爱护公物,不要乱写乱画;讲究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。
五、任何单位、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剧场内悬挂、张贴、布设标语、会标和舞台背景等宣传装饰品,确需悬挂、张贴、布设者,使用单位需在办理使用手续时,将内容、图样报学院办公室批准。悬挂、张贴、布设宣传装饰品时不得使用双面胶、封箱带、各种彩带、彩花喷管等物品;禁止在舞台木地板上使用钉子、 螺丝钉、铁丝等固定布景、道具及其它设备;防止在搬运、安装布景道具时碰撞、刮蹭舞台设备和设施,以免造成危险和舞台设施的污损。
六、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实验剧场使用时间为:上午8:00~12:00,下午2:30~5:00,晚上7:00~10:30。
七、实验剧场使用完毕后,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,清理会场,并由剧场管理人员验收,使用单位如损坏设施、设备的,应承担维修、赔偿等责任。管理人员应及时维护、维修设施、设备,清扫场地桌椅,保持剧场设施设备完好和整洁卫生。
八、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管理,实验剧场原则上不接待外单位使用,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批准,报保卫处备案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场所使用费。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八日